大都会,郊外。
远离了大都会刺目的玻璃幕墙。
这片三不管地带的郊区荒原,连风里都透着股无人问津的野草腥气。
司机挂上驻车档。
西装革履的保镖迅速从前车下来,踩着一地烂泥拉开沉重的车门。
「咔哒。」
莱克丝伸出长腿,高跟鞋毫不犹豫地踩进泛着腐臭的黑泥潭里。似乎完全不在乎自己这一身在纽约曼哈顿买下一套小公寓的搭配是否会报废,就这麽冷着脸,掸了掸暗绿色套裙上的灰尘。
路明非紧随其後。视线越过几根枯死的白桦树。
「……」
其实他幻想过无数种场景。
活了四万七千年的老妖怪、操纵人类历史的幕後黑手、把圣殿骑士团和光照会当成私人俱乐部的无名幽魂。哪怕不在地下修建一座塞满核弹和黄金的超级要塞,起码也该住在一座爬满爬山虎、有着高高穹顶的维多利亚式古堡里。
手里端着装满人血的高脚杯……脚下趴着两条流着口水的杜宾犬。
这才符合一个终极大b出场的排场。
可现实.……
只是一栋木屋。
简陋、破败、甚至可以说是摇摇欲坠的小木屋。
腐朽的原木墙体上长满了厚厚的毒蘑菇和青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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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的瓦片早就掉七八八,漏出黑洞洞的缺口。
几只乌鸦停在歪斜的烟囱上,发出嘶哑的鸣叫。
这破地方,就算立刻跳出来三个戴着曲棍球面具拿着电锯的杀人狂,路明非都觉住着个幕後黑手要合理。
「他是穴居人麽?」
路明非没好气地扭过头,看向身旁的红发女人,「活了四万多年。他就没学会去申请个低保,或者是给自己砌一堵不漏风的砖墙?」「当然。」
莱克丝双臂环胸,对於男孩的刻薄评价亦是没反驳,只是冷冰冰地附和:「这老疯子在过去的几万年里。除了杀人、换名字和生孩子。最大的爱好,就是住回他发霉的洞穴。」
「我可不是穴居人。二位。」
伴随着靴子踩碎枯叶的声音。
一个男人毫无预兆地在两人背後出现。
「.……」
金丝眼镜下,路明非双眼微眯。
这家伙是什麽时候,以什麽方式,如同鬼魅般贴到了他们身後不到十步的距离?
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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