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屁虫跟在一边,这不是给自己添麻烦吗!
想到这里,李铎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姐夫,难得聚一次嘛!我怎么看你像是天天躲着我似得?要不我把凌雪叫来,让我和她换一下?”
凌风嘿嘿一笑,脸上满是轻松愉快。
“我是去找丧尸玩命,其中不乏5级的存在,怎么,你也想陪着我一起?”
李铎的本意,是说出此次行程的危险,让凌风知难而退,然而他话一出口,立即就后悔了!
只见原本凌风还不以为意,然而一听到战斗,顿时如同打了鸡血般精神了起来。
“嗨!姐夫,可不是跟你吹!要说打架,这是我最擅长的!”
凌风拍着胸脯,信誓旦旦的说道:“在城里待着这几天,可把我憋坏了,就连那群烂人,也是打也打不得,骂也骂不得,手痒痒着呢!”
“哦,是吗?呵呵……”
李铎嘴角有些抽搐,呵呵笑了几声。
百般劝阻,李铎也没能把凌风这个瘟神送走,腿长在凌风身上,总不能给他打折了腿,最后只能任由他去了。
李铎脸色阴沉,走在前面,凌风跟在身边,嘴里喋喋不休说个没完。
“姐夫,话说你为什么跑出来怼丧尸?难道也是手痒痒了?”
“话说你和我姐姐要拖到什么时候?干脆在年前把事情办妥……”
“哎!你倒是说句话啊!这样我很方哎!”
一路上,凌风喋喋不休说个没完,他的神色颇为轻松,显然心情极好。
其实李铎心里清楚,凌风虽然表面外向开朗,然而他的心中,却很是孤独。
反抗军的成员大都是与政府军苦大仇深的人,他们的亲人朋友死在了黑色守望的手上,脑子里只有浓浓的仇恨。
而在这样一群人中,凌风这种性子,就显得格格不入,再加上他天性傲慢,不服管教,自然是得罪了很多人,导致人们不敢和他太过亲近,那个被踩断四肢的倒霉蛋,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而李铎,和他的性格颇为类似,同样的胆大妄为,一切随心,这也是凌风和他亲近的原因。
若是平时,李铎必然会与他相谈甚欢,只是目前的状况,实在让他提不起一丝兴趣。
距离东城门最近的镇子,名字叫做大虞镇,和平年代,作为靠近市区最近的镇子,它的经济很是发达,高楼林立,人口繁多,四通八达的道路遍布镇外。
只是现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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