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骆驼负重千斤,日行三百里,全身负重最后都在四蹄上,驼蹄由此阳气最烈。这样踢着流沙奔驰之蹄,脂膏更有韧度,以它为羹,即使掌软烂后,亦只剖以细粒,在配料衬托下,粒粒晶莹可爱。
我吃得不亦乐乎。
一边大朵快颐,一边道:“紫衣哥哥,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就是因为你会做吃的,而且还做得如此美味。如果嫁给你的话,想必一辈子都能够有好吃的。”
郁倾落啼笑皆非:“除了吃,就没有别的喜欢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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