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多久,一天一夜吧……”
“喔。”叶欢点点头,既然才一天,那其他人要发现自己怕是还要多等几天。
既然如此,叶欢也正好趁这个时间抛开一切,清空脑子,想一想自己心中真正关心的事情。
如此,叶欢便在丽川秀的家中住了下来,当然,在第二天早晨,叶欢就从卧室搬了出来,住进了杂物室。
而丽川秀的情况,叶欢也大概摸了个清楚。
丽川秀,今年三十一岁,却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恰是一对龙凤胎,一男一女,今年刚刚五岁。她的职业是一个服装设计师,在家中设计许多服装小样,发到全球各地的服装工厂,和华夏也有合作。
心底倒是很善良的,否则也绝不会多管闲事,把昏迷不醒的叶欢从海边捡回来。不过,因为第一天正式见面,叶欢实在没有给对方留下好印象,因此面对叶欢的时候就一本正经,难得有好脸色了。
叶欢在这里住着,却也是不能吃白饭,丽川秀便吩咐他做一些伙计,或者把屋前的草坪收拾一下,或者是给丽川秀打印一些资料,或准备一家三口的一日三餐。
叶欢的厨艺还是不错的,这也是为何丽川秀肯让他继续留在这里的主要原因。不过,在叶欢相处我的过程中,却从未听丽川秀提到过她的丈夫,似乎根本没有这个人存在一般。或是离婚了,或是死了,不过,叶欢也不太关心。
叶欢在这里住着,大概过去了七八日时间。总得说来,双方相处还算是融洽的。有时候丽川秀心情好了,也嘱咐他几句:“小叶呐,男人还是要有上进心的,只凭长得帅和做饭好吃,是行不通的,否则一个愿意跟你的女人都找不到……”
对于这些话,叶欢听也是听了,只是和没听见没有任何区别。叶欢心里,还有更加值得思考的事情。他在这里住着,其实也是想抛开一切,安心思考一些问题。
在丽川秀的理解中,叶欢是一个从华夏过来的偷渡客,没有工作,没有身份证明,没有安身立命的本事。当然,叶欢身上也并不是没有特别之处,那就是……他很英俊。
丽川秀是一个颜值既正义主义者,肯将叶欢从海边捡回来,还让他住进自己卧室,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此。否则的话,若是叶欢还是之前那个胖子,丽川秀会不会救他,也就不太好说了。
而现在的叶欢,的确十分英俊。这种英俊,倒也不是全靠一张脸,只是到他现在这种地步,会从内向外散发出一种神秘的气质,令人心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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