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或者河东总督)驻济宁州(今山东济宁),光绪二十八年(1902)裁。
河道总督所属文职有河库道、河道、管河同知、通判等。武职有河标副将等。
乾隆十八年,以河道总督无地方责,授衔视巡抚。河道总督为正二品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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