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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1章 强将手下无弱兵

作品:律师本色作者:雪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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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而觉得未成年人持刀更危险,成年人可能还会有个度,不会轻易下杀手。但是未成年人就不好说了,那就是个火药桶,不知道什么时候热血上头就会不管三七二十一的一顿乱捅,真玩命啊!有一股子愣头青的劲头。”李明博反驳道。

“嗯,你说的是现实问题,但是那帮一辈子连架都没打过的理论派可不这么认为。要不然怎么说法治需要律师贡献力量呢。”杜庸笑道。

“嗯,我明白您的意思了,咱们是奋战在法律一线的人,正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法律公不公平,正不正义,咱们最有体会,所以咱们才有推动法治进步的资格。”李明博一怔,立刻醒悟过来,回道。

“这些都是题外话,既然现在有司法解释和各种规定,咱们也得按照规矩办。回到咱们刚才的话题。

第二个问题,关于‘少量财物’的认定。

少量财物的判断标准,可以参考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以1000元以下的财物为标准。

但并不是说使用轻微暴力强抢了数额超过1000元的财物就一定会被认定为抢劫罪,绝对不能搞一刀切。

根据《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的,也是寻衅滋事罪的入罪标准之一。

第三个问题,寻衅滋事罪的入罪标准。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必须‘情节严重’。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情节严重’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1、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的;

2、多次强拿硬要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强拿硬要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但是上述解释并未区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在我看来,未成年人在适用上述规定时,应该与成年人相区别。”杜庸说道。

“这么说的话,本案被告人多次抢劫未成年人的钱财,造成了一定的恶劣社会影响,属于情节严重,应构成寻衅滋事罪!”李明博刚刚升起的希望一下破灭了。

“是的。

本案公安机关立案的罪名是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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