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高峻的险峰,险峰中有一条峡谷,不知道这峡谷的尽头在哪里,不过峡谷清流激湍,果真是洞天福地。
“虽然说这里是万水之源,但究竟如何能将这里的水带走呢?”我疑惑的搔搔头皮,看着眼前的清流。我以为,水族是具有超凡绝伦的搬运术,所以希望王能答疑解惑。
但王也是懊丧的叹口气,“这……我也没有办法,我也正在思考。”好吧,现在我明白了,我们的计划没有结束,还方兴未艾呢。
“先观察观察,不相信没有办法的。”我的理念里,办法总比困难多的,一边说一边握住了温非钰的手掌,两人朝着远处去了,岸边有很多琪花瑶草,在阳光下绽放的春满乾坤。
往前走,植被茂盛起来,隐隐约约有氤氲的水雾从植物中散发出来,还有一些动物,这里的空气似乎都比较湿润,我们继续往前走,发现这里的水源是很丰富的,但仅仅是循环在这个山脉中罢了。
现在,我们是无计可施了,只能席地而坐,对于水利方面的学问,我们完全是门外汉。
说真的,我现在真怕,温非钰也是一无所知。青龙和我站在这里,好像站在世界的屋脊一样,高屋建瓴,这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地方。之前为什么我们就没有找到呢,或者说之前为什么我们对这里就视而不见呢?
青龙在前面走,我毕竟是个大肚婆,是不方便跟着青龙到处去的,只能原地观察了,我发现这里地势高,但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水到了极处就形成了一种涡轮,涡轮有一个循环系统。
这循环系统跟着就将水的方向给改变了,也就是说,现在我们只能望梅止渴。想要改变这里的格局,是比较困难的,我是只能望洋兴叹了,活动活动足踝,疲于应付了。
俄顷,我看到了王,王没有料到会在这里遇到我,我自然也是意料之外。掐指一算,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我们都没有见面,这会子,我看到王,明显感觉他颓唐了不少。
他从一个高高在上衣冠楚楚的人,变成眼前这个邋里邋遢而又不修边幅的中年人,要不是他身上穿着蓝色的团龙花纹曲裾,我简直不能辨认出来,面前恍恍惚惚的人,就是王。
他看到我,笔直的朝着我已经走了过来,脚步却是如此之沉重,我站起身来,略微有点尴尬,不知道说什么好。
“啊,漓之夭,漓之夭……”他一边叫我的名字,一边搔搔头皮,看起来好像久旱逢甘霖一样,唇畔的弧度跟着也是增加了起来,乍一看似乎很希望见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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