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阅读
返回
菜单
上一章查看最新章节下一章

第142章 事情好像有点不对劲!

作品:都重生了,谁还当个正经法律人作者:蹦子鼠
如果本章错误,请点击报错10秒纠正

李林的起诉状,安月明在庭审之前就已经详细研究过了。

苏国恒等人手上也没有太多书证物证之类的证据,能够佐证苏莹星与苏正恒并未成立收养关系。

所以在起诉状里,李林也避重就轻,对案件的事实部分减少了很多细致情况的陈述。

不过,只要有户口簿,立案时的表面审查那关,就能过得去。

要知道,像这类案件,要证明所主张的关系不存在,可比证明所主张的关系存在要困难的多。

这就跟刑法意义上的疑罪从无差不多一个道理。

黄鹤点头示意,随即看向被告席上的安月明和苏莹星,开口道:“被告方,请简要陈述你方的答辩理由。”

“好的,审判长。”

“首先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我方答辩如下。”

“第一,本案中,被告苏莹星与案外人苏正恒成立事实收养关系,原告方所主张的两者未成立收养关系有误。”

“被告苏莹星自1991年1月12日起,便与案外人苏正恒共同生活至今,期间苏正恒承认与苏莹星的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并与其公开以父母子女相称,且为邻里邻居及村委会等有关组织所公认。”

“原告方提出的被告苏莹星未履行其赡养义务,不能作为两者未成立事实收养关系的依据。”

“监护人应当抚养未成年人直至其满十八周岁,苏莹星现今十九周岁,仍处于教育阶段,而且,苏莹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亦抽出课余时间进行兼职,兼职所获得的收入在每月固定时间内从苏莹星名下账户打入苏正恒名下的银行账户,按照温陵市的民间风俗,子女在有工作能力后都会上交一部分工资让家长帮忙存蓄,由此可以看出,双方成立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

“综上可见,双方具有相互抚养的事实,案外人苏正恒和被告苏莹星应当成立事实收养关系。”

“第二,被告苏莹星与案外人苏正恒成立事实收养关系,有权利继承其父亲留下来的所有遗产,原告方主张被告方无继承权,无任何事实与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被告苏莹星与案外人苏正恒成立事实收养关系,苏莹星作为养子女,其权利义务应当视同婚生子女,其享有同婚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利。”

“根据《继承法》法定继承篇,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

…。。
   本章没完,请点击下—页继续阅读!如果被转码了请退出转码或者更换浏揽器即可。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如果你觉得本站还好,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使用[华为刘揽器]或[Firefox火狐刘揽器]访问并收蔵【文坛书院】 m.1went.net。我们将会持续为你更新,还建议你注册会员使用书架功能追书阅读更方便。
上一页 123下一页
上一章查看目录下一章
临时书架加入书签回顶部↑

看了《都重生了,谁还当个正经法律人》的书友还喜欢看

王府里来了个捡破烂的崽崽
作者:三颗小石头
简介: 宁王妃带回了一个爱捡破烂的幼崽,自从她进了王府,王府从此一飞冲天:祖母的眼睛能看清楚...
更新时间:2026-03-04 21:13:00
最新章节:第一卷 第556章 不够
祭祀百年,我成了部落先祖
作者:山人有妙计
简介: 穿越到大荒,沈灿因为身体‘孱弱‘成为炙炎部落祖庙的守祧(tiao),负责祖庙日常洒扫...
更新时间:2026-03-04 21:07:08
最新章节:第五百八十九章 牛蛇无踪,老祖平等的爱你们每一个种族
开局丹田被废,我靠炼丹杀疯了
作者:码字养猫
简介: 丹圣顾渊,因丹炉爆炸陨落,重生为天玄大陆臭名昭著的纨绔少爷。丹田被废,家族倾颓,强敌...
更新时间:2026-03-04 20:00:00
最新章节:第1155章 遭遇
在火影教书,系统说我是鸣人同学
作者:宝石对影
简介: 北泽,三无穿越者,平平无奇的中忍,为了活到大结局,苟在木叶忍者学校教书。
<...
更新时间:2026-03-04 21:08:50
最新章节:第四百六十章 雏田的踩背,井野的吻(二合一更)
吟游诗人又幻想了
作者:请叫我鱼右
简介: 【记录故事,获得奖励;声名远扬,更多奖励】穿越到剑与魔法世界的唐奇,发现只要在【日志...
更新时间:2026-03-04 21:19:20
最新章节:第332章 逻辑自洽(4k)
我以天机觅长生
作者:烟雨梦清
简介: 【盗天机:示我之生机。】【东行一日,炎火泉现,饮泉淬体,可解情毒之厄。
更新时间:2026-03-04 21:23:00
最新章节:第一百二十三章 修行之法
书名:

本站若有图片广告属于第三方接入,非本站所为,广告内容与本站无关,不代表本站立场,请谨慎阅读。

Copyright © 2020 文坛书院 All Rights Reserved.kk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