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来说,通达地产野蛮开发草菅人命,这是个大红线,已经被抓住了把柄;从私来说,陆俊自己可是先不仗义,买通曲哲耍阴谋诡计竞标,导致了沈雁紫跌了个大跟头。
怎么滴?只许你陆俊背地里算计人,就不许别人也摆你一道啊?天下可没这个道理,尤其是沈雁紫这样心高气傲的女人,吃了亏岂肯善罢甘休?
一句话,陆俊算是认命了,打掉牙和血往肚吞吧。
但是他桌台上一份资料却勾起了陆炯的注意,这是案件所有的证据统计以及证词。
而通过看这份资料,陆炯发现始作俑者是一个叫“林翰”的人,资料末尾处附上了这个人的一些简单介绍,还有在本案中起到的作用分析。
陆炯多方查证,又几次问询大哥,才搞清楚这个“林翰”,原来就是一个租住在城西棚户区的穷大学生,也是那天在张栋宠物店所见、以及后来“红苹果”歌厅遭遇的那个年轻人。
把人一对上号,陆炯便忍不住有些想法了。
尼玛的沈雁紫和江俊杰我们暂时是惹不起了,你一个微不足道的穷酸屁民,充什么大瓣蒜?居然还收集了这么多的罪证,自己也提供了证词,这也太有针对性了吧?这不就是恨不得大哥的公司早点垮台灰飞烟灭吗?
真拿我们老陆家当落水狗打啊?
陆炯认为,别说大哥,就是自己和林翰比,那都不是一个层次的,这小比崽子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和大哥叫板,活得不耐烦了。
再想起红苹果歌厅那次吃瘪,陆炯心里起了杀机。
他当即就和陆俊表态:“大哥,我要做了那小子,好好解解恨!”
陆俊究竟还是经过大世面的,苦笑着劝弟弟还是算了。已经都出了两条人命了,现在还没解决干净,再闹出一条来,这是怕事还不够大吗?此为其一。
其二是,陆炯要是下了这个毒手,江俊杰和沈雁紫也会被彻底激怒,可能就要使出赶尽杀绝的手段。这个梁子也就越结越深,大家恐怕再无一丝回旋余地。
而陆炯的身份也非常不合时宜,别人不知道,做大哥的陆俊是知道弟弟底细的。这小子是个混黑社会的,根本就没走过正路。只此一点,一旦公安部门重视起来彻查案情,陆炯难逃牢狱之灾。而他涉黑这条罪名再被坐实,那就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陆俊劝完了胞弟,最后苦笑着加了一句:“阴沟里翻船,最先把船捅漏的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哎,啥也别说了,这就是天意吧,或者我陆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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