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文物交流有三大形式,一是由政府及私人设置的文物公司,有出口的特权。二是政府批准成立的拍卖机构。三是民间旧货市场和收藏者之间的交流。
文物拍卖以近现代器物,现当代书画家的作品为主,以海外回流宋代以前文物为辅。中国的高古玉器、新石器时代彩陶、唐三彩、唐以前的石质造像、汉代以前青铜器、明清民窑陶瓷、元代以前的古字画,一直都是西方收藏家的“宠儿”。但重要的夏、商、周青铜器、石刻、玉器、陶器、俑像、漆器,则由于文物法的限制难以进入拍卖行,这些文物基本处于民间私下交流状态。交流总量以明清文物,及近代名人书画,最受藏家追捧,其它则相对较少,但赝品却泛滥与无制。不管是拍卖会,还是私下交易,都是一棰定音,不保真,不包换,也不退货,文物变成了牟利、谋生、得名的工具。隔行如隔山,不懂装懂,“国宝帮”只想快速升值,甚至是为了炫耀、显摆。几十年后,只能是一堆垃圾,投资必然血本无归。结果就是花了冤枉钱,做了冤大头,被一个闷棍打晕。
凡是国有体制的文博人员,考古人员,严禁接触及买卖民间古玩文物。这一政策制约了他们的市场实践,使体制内人员缺乏真假古玩的辨识能力,不但不允许买卖,还与古玩界隔绝交流和来往,他们被国家养在金字塔内,没有眼力,也不敢下手买古玩。
有些民间出土和流散的古玩,古玩商也不会让体制内的专家们鉴赏。说穿了,有些古玩来源并不合法,且认为他们的鉴定水平差得远,用不着求助他们鉴定,同时也没必要给自己找麻烦。同一件器物,一二手进价和三四手进价,价格会差数倍。文博人员,古玩商之间,不具备交流沟通的条件,更不会进行买卖交易。
古董商不与那些不懂鉴赏古玩的人,进行交流和交易。主要因为这一群体不懂得欣赏,没有共同语言和沟通的基础,不但不懂得历史价值及收藏价值,且不懂得养护古玩,有的甚至损毁文化遗存。破四旧的时候,这群体,砸寺庙,多起劲,烧书画,多卖力,批孔斗孟,多风光。真正内行的古玩商,实际上舍不得把古玩卖给不懂、不爱古玩的人,因为真正的古玩商,内心喜欢酷爱古玩,交易并非完全为了金钱,不像竟拍时价高者得,转让主要看对方人品,如果卖给外行,会被看做毁老祖宗的宝贝,良心有愧。古书画,特别怕氧气和光照,会造成“光老化”,禁止拍照。近代书画也不例外,不能长期暴露在阳光下,灯光下,禁止烟熏火缭,虫咬鼠啃,还特别怕紫外线和潮湿。古玩商对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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