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阅读
返回
菜单
上一章查看最新章节下一章

第450、451章(合并章)他没活够!

作品:律师本色作者:雪映红梅
如果本章错误,请点击报错10秒纠正

“审判长、审判员:针对检察员指控被告人的强奸罪罪名,辩护人不持异议。但是对于入室抢劫致人死亡,辩护人有不同意见,辩护人认为被告人高强,不构成入室抢劫致人死亡,理由如下:

一、被告人入户的目的是实施强奸犯罪,并不是为了抢劫,因此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入户’目的的非法性是认定入户抢劫的关键。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抢劫行为虽然发生在户内,但行为人不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进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内临时起意实施抢劫的,不属于“入户抢劫”。

根据上述规定,辩护人认为,认定本案被告人是否构成“入户抢劫”,关键在于其入户的目的。

本案中,被告人高强以强奸为目的进入被害人住所,不符合入户抢劫的成立要件,因此,被告人高强在强奸过程中临时起意抢劫被害人金戒指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入户抢劫。理由如下:

(一)根据上述意见,关于‘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是指以入户实施盗窃被发现,行为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胁迫行为发生在户内,可以认定为“入户抢劫。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入户抢劫’为加重处罚情节,另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实施盗窃、诈骗、抢夺等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转化为抢劫罪。

因此,当行为人以抢劫为目的入户,或者以盗窃、诈骗、抢夺等犯罪为目的入户并转化为抢劫罪的,才可以认定为“人户抢劫”。

(二)上述意见中的‘抢劫等犯罪’不应被理解为所有犯罪,仅应解释为抢劫及盗窃、诈骗、抢夺等图财型犯罪。

上述意见明确规定,进入他人住所须以实施抢劫等犯罪为目的,意在严格入户抢劫的认定条件,将以实施抢劫等图财型犯罪为目的的入户与以实施其他犯罪为目的的入户区别开来,以做到准确定性和量刑均衡。

因为如果不加区分,对以实施任何犯罪为目的入户而临时起意抢劫的行为都以入户抢劫论处,行为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有可能使刑法规定的‘入户抢劫’范围无限扩大,容易导致轻罪重判。

本案中,被告人高强被媳妇殴打后,到姐姐家吃饭,饮酒后入户实施强奸犯罪。根据公诉人

…。。
   本章没完,请点击下—页继续阅读!如果被转码了请退出转码或者更换浏揽器即可。
  温馨提示:亲爱的读者,如果你觉得本站还好,为了避免丢失和转马,请勿依赖搜索访问,建议你使用[华为刘揽器]或[Firefox火狐刘揽器]访问并收蔵【文坛书院】 m.1went.net。我们将会持续为你更新,还建议你注册会员使用书架功能追书阅读更方便。
上一页 12345下一页
上一章查看目录下一章
临时书架加入书签回顶部↑

看了《律师本色》的书友还喜欢看

王府里来了个捡破烂的崽崽
作者:三颗小石头
简介: 宁王妃带回了一个爱捡破烂的幼崽,自从她进了王府,王府从此一飞冲天:祖母的眼睛能看清楚...
更新时间:2026-03-04 21:13:00
最新章节:第一卷 第556章 不够
祭祀百年,我成了部落先祖
作者:山人有妙计
简介: 穿越到大荒,沈灿因为身体‘孱弱‘成为炙炎部落祖庙的守祧(tiao),负责祖庙日常洒扫...
更新时间:2026-03-04 21:07:08
最新章节:第五百八十九章 牛蛇无踪,老祖平等的爱你们每一个种族
开局丹田被废,我靠炼丹杀疯了
作者:码字养猫
简介: 丹圣顾渊,因丹炉爆炸陨落,重生为天玄大陆臭名昭著的纨绔少爷。丹田被废,家族倾颓,强敌...
更新时间:2026-03-04 20:00:00
最新章节:第1155章 遭遇
在火影教书,系统说我是鸣人同学
作者:宝石对影
简介: 北泽,三无穿越者,平平无奇的中忍,为了活到大结局,苟在木叶忍者学校教书。
<...
更新时间:2026-03-04 21:08:50
最新章节:第四百六十章 雏田的踩背,井野的吻(二合一更)
吟游诗人又幻想了
作者:请叫我鱼右
简介: 【记录故事,获得奖励;声名远扬,更多奖励】穿越到剑与魔法世界的唐奇,发现只要在【日志...
更新时间:2026-03-04 21:19:20
最新章节:第332章 逻辑自洽(4k)
我以天机觅长生
作者:烟雨梦清
简介: 【盗天机:示我之生机。】【东行一日,炎火泉现,饮泉淬体,可解情毒之厄。
更新时间:2026-03-04 21:23:00
最新章节:第一百二十三章 修行之法
书名:

本站若有图片广告属于第三方接入,非本站所为,广告内容与本站无关,不代表本站立场,请谨慎阅读。

Copyright © 2020 文坛书院 All Rights Reserved.kk

SiteMap